欧洲足球俱乐部财政公平规则详解

作者:红蓝魂 2022-04-14 17:44

欧洲足球俱乐部财政公平规则

欧足联财政公平法案(UEFA Financial Fair Play)是由欧洲足球协会联盟(UEFA)于2010年颁布的一项针对欧足联旗下赛事参赛球队的财政法案。财政公平法案旨在规范各俱乐部的财政行为,控制俱乐部财政赤字,并对违反规定的球队予以处罚。该法案已于2013/14赛季正式生效。

2009年,欧足联主席普拉蒂尼宣布将引入一套新的财政法案来规范俱乐部的运营。

2010年,欧足联正式宣布财政公平法案将于2013/14赛季后生效。所有欧足联旗下赛事(欧洲冠军联赛和欧罗巴联赛)的参赛球队必须提供当年以及之前两年的财政报表,并由欧足联进行审核,以此获取参加上述赛事的参赛资格。

财政公平法案的两项基本规定是:收支平衡和滞纳金规定。

收支平衡(Break-even Requirement):计算球队的相关收入(Relevant Income)与相关支出(Relevant Expenses),球队的亏损不得超过500万欧元。在俱乐部获得注资并可完全弥补赤字时,球队在2013-2015年间最大亏损可以为4500万欧元,2015-2018年间最大亏损可以为3000万欧元。

其中相关收入所包括转播收入、赞助费用、球员转会收入和财务收益等;相关支出包括销售成本、工资支出、转会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其它财务支出等。球队财务报表必须为或转换为欧元,并且财政年度与欧足联财政年度不同的需根据实际日期调整。

滞纳金规定(Overdue Payable Requirement):财政公平法案对欧足联原有的滞纳金规定做了补充与加强,所有欧足联赛事参赛球队不可有拖欠付款的记录,包括支付俱乐部、球员及经纪人的相关费用。

违反财政公平法案或审核未通过的球队,将会受到欧足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以及减少赛事报名人数,严重者将被取消欧足联赛事的参赛资格。

违反欧足联财政公平的案例

北京时间2014年5月17日凌晨,欧足联宣布英超曼城以及法甲巴黎圣日耳曼队因违反财政公平政策(FFP),遭到罚款6000万欧元的重罚,同时球队被要求降低工资水平、限制单笔交易最大额。此外,两队下赛季欧冠报名人数将由25人缩减至2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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